各有关单位:
山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详见附件),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类型
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主要指由行业相关的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带动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等牵头建立,旨在助力行业内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能力提升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覆盖多个行业的综合类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也纳入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讲中心进行创建。
二、创建基础条件
拟创建山西省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信誉良好,具有健全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具备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和产品能力。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工作,设立专项研究与开发经费,经费充足,保障有力。数字化转型服务团队专业人员不低于15人,拥有相关知识产权数量不低于3个。
3.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能够面向产业链、供应链相关企业,开放共享专业化平台、开发工具、工程化研究设施体系等资源.推动行业数据贯通,提供专业化培训、技术支持和产品服务。
4.具有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设施,生产研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仪器没备,能积极开放仿真试验等环境。
5.具备良好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较强的市场化运作能力和推进数字化转型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整合能力。
三、时间要求
我校限报1个,请拟申报的老师务必于12月23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意向材料(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gytyu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国英
联系电话:18234154828
·附件【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摸底阶段意向主题报送材料清单.docx】
·附件【附件3山西省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主体推荐汇总表.docx】